[2020-07-29]
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H2020-XG-X001)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或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H2020-XG-X001
项目名称: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兴财购2020B000358004 | 精神病人福利院设备 | 1 | 批 | 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或线上获取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转账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
五、开启:
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13条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注:如响应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响应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收取,所响应货物验收合格后,若无违约行为,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5、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章江支行 户名: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号:1510 2252 1900 0034 542 6、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
地址:兴国县隆坪乡高原村
联系方式:18979704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
联系方式:15297830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29783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