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5]
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鉴定评估及拍卖机构项目(第四次)(招标编号:中诚-YC2020-0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鉴定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诚-YC2020-003-4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鉴定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37034 | 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鉴定评估项目 | 1 | 批 | 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贰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③须提供上一年度(或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纳税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开启:
2020年08月2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一楼 151 室
联系方式:13607958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795-3175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欢
电话:1376755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