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妇幼保健院胎监工作站、监护仪、输血加温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新投-YC2020-001)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妇幼保健院胎监工作站、监护仪、输血加温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投-YC2020-001
项目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胎监工作站、监护仪、输血加温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20000.00 元
最高限价:72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6180 | 宜春市妇幼保健院胎监工作站,监护仪,输血加温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7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开启:
2020年09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2020年9 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 ,下午14:3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将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xxtzb0795@163.com)进行报名登记(报名联系电话:付小兵 13319360958),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未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疫情防控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严格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及其他疫情防控文件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二是来自重点疫区的; 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四是未佩戴口罩的; 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请各投标单位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配合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现场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东路
联系方式:13707958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奉新县冯川镇南门路70号
联系方式:0795-450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小兵
电话:1331936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