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3]
宁都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宁都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0-ND-G002
项目名称:宁都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79000.00 元
最高限价:2979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宁财购2020F000382309 | 宁都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2979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0:00 至 2020年10月2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招标公告网页下拉最底部附件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万捌仟伍佰元整(小写:585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7时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15时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相关设备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完成工作总量的7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完成工作总量的10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宁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进入(返回)宁都人员管理的紧急的通知》(宁新冠指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北路
联系方式:1997071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1318453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发
电话:199707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