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红角洲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ZC2020-C03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角洲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省府大院省农业厅3号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C2020-C037
项目名称:红角洲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6600.00 元
最高限价:7166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红财购2020B000382081 | 4座巡逻电动车 | 3 | 辆 | 168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红财购2020B000382083 | 6座电动巡逻车 | 4 | 辆 | 241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红财购2020B000382082 | 4座带斗电动车 | 5 | 辆 | 306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4月至2020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是电动巡逻车生产厂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动巡逻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至 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省府大院省农业厅3号楼4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竞谈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五、开启:
2020年10月2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竞谈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 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磋商文件。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岭口路699号
联系方式:0791-86365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农业厅三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791-86276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5070826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