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9]
湖口县人民医院血透机及水机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湖口县人民医院血透机及水机维保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湖口县桃源路(黄新华安置区小门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HK-2020-CG006
项目名称:湖口县人民医院血透机及水机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湖购2020B000383113 | 血透机24台,水机维保(全保)1台 | 1 | 批 | 1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08:00 至 2020年10月22日 17:00
地点: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湖口县桃源路(黄新华安置区小门旁))
方式:线下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2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五、开启:
2020年10月2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原件); (2)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供应商选用银行转帐方式,请注意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获取的任一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口县人民医院
地址:九江市湖口县双钟路大中路54号
联系方式:13970211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湖口县桃源路(黄新华安置区小门旁)
联系方式:15170268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151702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