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F2020-01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YF2020-014-2
阳光-YF2020-014-1
阳光-YF2020-014-3
项目名称: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73000.00 元
最高限价:6473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F000390586 |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1 | 批 | 12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0F000390587 |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1 | 批 | 38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0F000390585 | 宜丰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 1 | 批 | 1393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0:00 至 2020年11月13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38000.00元(叁万捌仟元整);第二包: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第三包:13000.00元(壹万叁仟元整)。开标前到账。请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2、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及《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八条举措”》等,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特别说明如下: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2)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3)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4)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中医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西大道219号
联系方式:13870510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华书店店铺二楼
联系方式:0795-258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灵
电话:1517050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