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铅山县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铅山县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FCG2020-11-24
项目名称:铅山县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146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2020B000399146 | 铅山县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 1 | 批 | 2414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服务完成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6、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12月04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联系方式:13870341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铅山县步行街77号
联系方式:13307932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387034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