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2-JDZ-02号
项目名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 元
最高限价:26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景购2021B000550549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台 | 2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2日 00:00 至 2022年04月1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珠山东路55号
联系方式:1580798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天宏花园
联系方式:18322835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832283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