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赣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业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评分中“2、2016年承保能力(4分):3亿及以上得4分;3亿-2亿(含)得3分;2亿-1亿(含)得2分;1亿以下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总公司承保能力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否则不予计分。承保能力计算方法:(注册资本金+公积金)X10%)”中的评审依据修改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总公司承保能力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否则不予计分。承保能力计算方法:(注册资本金+公积金)X10%)”。
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改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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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7-8083776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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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97-816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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