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7]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林业局的委托,对于都县林业局高速公路沿线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市政公程监理乙级以上:
现变更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市政公用工程或林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事项2: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26、评分标准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技术分 (66分) |
一、基础分(22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22分,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15 分) 1、总监理工程师:(5分)(需提供社保材料) 投标供应商拟派予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一名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 5分、中级职称的得2.5分。 2、监理工程师:(10分)(无需提供社保材料) 2-1、投标供应商拟派予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一名林业(园林)或者市政高级工程师加5分,每增加一名林业(园林)或市政工程师加2.5分,本项目满分10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派驻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三、监理大纲评分(6分): (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功能健全,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2)质量目标控制:质量控制目标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3)进度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4)投资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5)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6)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目标应明确,方法合理,措施可行优得,1分,良得0.8分,一般得 0.6 分,差0.4,无0。 四、类似业绩(18分) 1、投标人自 2012 年 12月 30 日至 2017 年12月 30 日完成政府性资金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监理,单个监理合同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造价达到 1亿元(含)--2亿元(不含)的,每提供 1 份业绩,得 3分,以此类推。 2、投标人自 2012 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12月 30日完成政府性资金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的工程监理,单个监理合同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造价达到2亿(含)以上的,每提供 1 份业绩,得 6分,以此类推, 备注:该项得分满分为18分。单个合同只记一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开标现场原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五、监理单位拟派人员配套情况(5 分) 投标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配备一套监理员班子(指土建、水电、市政、旁站监理员各一名,共 4 人),满足的,得 5 分。 |
商务分 (4分) |
监理服务方案: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 2 分,差1,无0。 |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现变更为:26、评分标准
价格分 (25分) |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5×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技术分(45分) |
一、响应程度(11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11分,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22分) 1、项目负责人:(8分)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林业(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8分;(以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2、监理员:(14分) 配备人员中具有18名或以上初级及以上林业(园林)或市政技术职称[其中林业(园林)技术人员15名或以上]的得14分;15-17(含本数)名以上初级及以上林业(园林)或市政技术职称[其中林业(园林)技术人员12名或以上]得10分;12-14名林业(园林)或市政技术职称[其中林业(园林)技术人员9名或以上]得7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派驻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派驻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三、监理大纲评分(12分): (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项目监理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功能健全,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2)质量目标控制:质量控制目标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3)进度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4)投资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5)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管理:投资目标控制应明确;控制方法合理;控制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6)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目标应明确,方法合理,措施可行,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 分,差0.5分,无0分。 |
商务分 (30分) |
一、同类业绩(25分) 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造林绿化监理项目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元(含)的得5分; 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造林绿化监理项目合同金额1500(含)-2000(不含)万元的得4分;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造林绿化监理项目合同金额1000(含)-1500(不含)万元的得3分。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造林绿化监理项目合同金额500(含)-1000(不含)万元的得2分。 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造林绿化监理项目合同金额200(含)-500(不含)万元的得1分。 本项满分2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理合同彩色扫描件,开标现场原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二、服务承若(5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0.5分,无得0分。 |
注: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不评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变更事项3: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
(一)投标服务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二)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拟派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为园林(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职称资格的技术人员,宁都高速(于都段)驻地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瑞赣高速(于都段)驻地监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一)投标服务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二)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所有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拟派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为林业(园林)或市政相关职称资格的技术人员,宁定高速(于都段)驻地监理人员不得少于8人,瑞赣高速(于都段)驻地监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
变更事项4: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
(九)监理服务期:对应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工期,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进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对应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安排到位。
(十)投标供应商若是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赣手续,外省投标供应商需经江西省住建厅备案。
(十一)电子考勤:【 根据《关于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试行电子考勤的通知》(赣市建字〔2016〕44号)】
1、电子考勤人员: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员。
2、考勤人员身份确认:以监督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人员为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须确定本项目拟派的现场人员)。
3、电子考勤地点及天数:人脸信息采集完成后,监理单位拟派的现场人员与考勤机绑定,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每月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2天(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0天,且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3个)。项目总监理每缺岗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缺岗一天罚款1000元,在支付监理费中扣除。
监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供应商(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供应商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监理大纲。
一、监理大纲
(一)进度计划目标控制
1、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目标控制的主要内容,若有不善之处,
乙方在审议施工组织设计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甲方
批准实行。
2、监理工程师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控制目标,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确
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3、对施工单位的形象进度进行确认,在工程进度出现滞后现象之前,向甲方
提出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
4、监理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工程价款目标控制
1、乙方应以概算为工程价款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以下内容:
(1)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于需增加价款的设计变更需做详细论证。
(2)隐蔽工程签证时,必须结合工程量清单和现行规范规定进行数据确认。
(3)超出施工图施工时,若会带来造价的增加,应及时提出,及时办理变更。
(4)确定样品时,不得脱离样品价格随意定样,对于超出预算的样品应及时
反馈。
2、对于施工现场未按图纸实施的项目,若属于可不实施的项目应及时提出减
少项目变更单;若属于必须实施的项目,应及时下发整改意见。
3、计价签证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企业报送的每月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提供当月付款
建议书,并做好工程款支付申报的审核工作。
5、协助委托方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
费用。
6、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负责对施
工过程未定价的材料(或专项工程)进行市场询价,并向委托方提供建议参考价。
7、负责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为结算工作整理好资料并交委托人报区财政、审
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在审计期间配合工作。
(三)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
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
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监理。
2、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为监理质量目标。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方承担返工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
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安全目标控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二、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对应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进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对应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安排到位。
三、监理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乙方投标时监理报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
2、监理费的支付方式:监理服务费分四次付款,第 1 次为施工工程进度完成 40%时相应支付监理费 25%,第 2 次为施工工程进度完成60%时相应支付监理费至 40%,第 3 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应支付监理费至80%,第4次为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的20%,不计利息。
3、工程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费用。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资金管理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本工程的专用款,不得挪为它用。
四、监理服务质量
1、乙方应按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派驻,否则,每少一人从监理费中扣除 50000 元
/人。在施工过程,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工作经历、监理经验
等内容进行核实。若监理技术人员在履约过程中不能胜任本专业的监理工作,乙
方必须更换人员,直至达到甲方的要求,每更换一次并从监理费中扣除 3000 元。
2、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10 天),未经甲方同意,如果一月累计到现场少于 10 天,则对乙方按每少一天罚款 2000 元进行处罚。必须由总监处理的事务,总监必须到场。若确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否则处以 3000 元/次罚款。
(2)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驻工地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常驻工地现场(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22 天),全过程实施旁站上岗,离开工地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则对乙方按每少一天罚款1000 元进行处罚。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根据其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到工地进行监管工作,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等关键节点时坚持旁站监理,否则甲方对乙方按每人每次 1500 元罚款,一周内累计达三次者,再加罚 5000 元。乙方在本项目中必须配备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并保证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3 天,否则按每少一天罚款 500 元进行处罚。未按规范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按 1500元/人?次予以处罚;
现变更为; (九)监理服务期:对应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工期,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进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对应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安排到位。
(十)电子考勤:【根据《关于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试行电子考勤的通知》(赣市建字〔2016〕44号)】
1、电子考勤人员: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林业(园林)或市政工程师及以上。
2、考勤人员身份确认:以监督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人员为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须确定本项目拟派的现场人员)。
3、电子考勤地点及天数:人脸信息采集完成后,监理单位拟派的现场人员与考勤机绑定,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每月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2天(其中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0天,且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3个)。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缺岗一天罚款1000元,在支付监理费中扣除。
监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供应商(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供应商的
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监理大纲。
一、监理大纲
(一)进度计划目标控制
1、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目标控制的主要内容,若有不善之处,
乙方在审议施工组织设计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修正,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甲方
批准实行。
2、监理员以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控制目标,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员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3、对施工单位的形象进度进行确认,在工程进度出现滞后现象之前,向甲方
提出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
4、监理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工程价款目标控制
1、乙方应以概算为工程价款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以下内容:
(1)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于需增加价款的设计变更需做详细论证。
(2)隐蔽工程签证时,必须结合工程量清单和现行规范规定进行数据确认。
(3)超出施工图施工时,若会带来造价的增加,应及时提出,及时办理变更。
(4)确定样品时,不得脱离样品价格随意定样,对于超出预算的样品应及时
反馈。
2、对于施工现场未按图纸实施的项目,若属于可不实施的项目应及时提出减
少项目变更单;若属于必须实施的项目,应及时下发整改意见。
3、计价签证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4、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企业报送的每月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提供当月付款
建议书,并做好工程款支付申报的审核工作。
5、协助委托方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
费用。
6、提供涉及委托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负责对施
工过程未定价的材料(或专项工程)进行市场询价,并向委托方提供建议参考价。
7、负责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为结算工作整理好资料并交委托人报区财政、审
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在审计期间配合工作。
(三)工程质量目标控制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
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
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施工监理。
2、现场监督施工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为监理质量目标。
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施工方返工,直至
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方承担返工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连
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
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安全目标控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二、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对应中标范围内各工程的施工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进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对应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安排到位。
三、监理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乙方投标时监理报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
2、监理费的支付方式:监理服务费分四次付款,第 1 次为施工工程进度完成 40%时相应支付监理费 25%,第 2 次为施工工程进度完成60%时相应支付监理费至 40%,第 3 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相应支付监理费至80%,第4次为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剩余的20%,不计利息。
3、工程延期,不另行增加监理费用。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资金管理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本工程的专用款,不得挪为它用。
四、监理服务质量
1、乙方应按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派驻,否则,每少一人从监理费中扣除 50000 元
/人。在施工过程,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工作经历、监理经验
等内容进行核实。若监理技术人员在履约过程中不能胜任本专业的监理工作,乙
方必须更换人员,直至达到甲方的要求,每更换一次并从监理费中扣除 3000 元。
2、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制度: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天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10 天),未经甲方同意,如果一月累计到现场少于 10 天,则对乙方按每少一天罚款 2000 元进行处罚。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处理的事务,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若确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否则处以 3000 元/次罚款。
(2)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驻工地监理人员(林业(园林)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必须常驻工地现场(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22 天),全过程实施旁站上岗,离开工地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则对乙方按每少一天罚款1000 元进行处罚。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根据其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到工地进行监管工作,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等关键节点时坚持旁站监理,否则甲方对乙方按每人每次 1500 元罚款,一周内累计达三次者,再加罚 5000 元。乙方在本项目中必须配备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并保证每个月到现场不少于 3 天,否则按每少一天罚款 500 元进行处罚。未按规范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按 1500元/人?次予以处罚;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告资源交易网站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公告、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于都县站前南路58号二楼
电 话:0797-6216168
邮 箱: 2144889572@qq.com
联系人:段女士
采购单位:于都县林业局
地 址:于都县红旗大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 0797-6233141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