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袁州区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8-01-09]
袁州区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公告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受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的委托,就“袁州区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安信-YC2018-001
2、项目名称:袁州区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为:16万元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
1 袁州区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含)、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8)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再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信息截图 ;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转账凭证(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必须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5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四、报名办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月4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前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宜春市袁山东路166号嘉晨东郡1-1502室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须具备资格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 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3000元。开标截止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宜阳支行
账 号:1508 2027 0900 0035 661
2、为顺利开展整个项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须在招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3766418283 地址:袁州区
招标代理公司: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联系人: 刘梅 联系电话: 18770953539
地址:宜春市袁山东路166号嘉晨东郡1-1502室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www.jxzfcg.gov.cn或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2/017002001/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