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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一、原招标文件“一、招标邀请”P5(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变更为: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