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赣州体育中心的委托,对其体育馆LED比赛灯光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1月10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改事项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二、谈判须知”中的4.7.1该项目两家及两家以上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产品(250KW自动全新柴油发电机组)为同一品牌或同一制造商生产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认定。
现更改为:删除本条事项内容。 二、变更改事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4.2
灯具外壳应采用内外喷塑表面处理,灯体采用高纯度铝高压压铸而成,灯具表面需进行防腐蚀处理,灯具需经过振动测试,测试等级:IK08。 现更改为:4.2 灯具外壳应采用内外喷塑表面处理,灯体采用高纯度铝高压压铸而成,灯具表面需进行防腐蚀处理,灯具需经过振动测试。 三、变更改事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4.6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蓝光危害随机试验报告、电磁兼容式试验报告)、IKO8冲击试验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如CQC检测报告中已包含,则以CQC检测报告为准)。 现更改为:4.6 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QC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安全认证试验报告、蓝光危害随机试验报告、电磁兼容式试验报告)。 四、变更改事项4: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一、采购邀请”中的(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
1月16日 14:30时(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 1月19日 14:30时(北京时间)。 五、变更改事项5: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一、采购邀请”中的(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须在2018年1月15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现更改为:(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须在2018年1月18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18号紫金大厦8楼 电 话:0797-8246116 邮 箱:59103630@qq.com 联 系 人:钟女士 采 购 人:赣州体育中心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11号 电 话:0797-8400865 联 系 人:阳先生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