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园林局的委托,对2018年度绿地养护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电子化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1.答疑事项一
问:电子化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用户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函”是否可以用验收报告代替?
答:不能。
2.答疑事项二
问:品目一至品目二十一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过类似管理项目成功案例”的类似管理项目成功案例是指哪些案例?
答:是指城市公共绿地、学校、小区、居住区等绿地养护管理成功案例,但绿化工程施工建设类除外。
3.答疑事项三
问:品目一至品目四经费测算表(年报价)中标黄部分是哪些?
答:品目一经费测算表(年报价)中标黄部分是指表格中序号1至5的内容,品目二经费测算表(年报价)中标黄部分是指表格中序号1至4的内容,品目三经费测算表(年报价)中标黄部分是指表格中序号1至7的内容,品目四经费测算表(年报价)中标黄部分是指表格中序号1至4的内容。
4.答疑事项四
问:品目一至品目四经费测算表(年报价)表格中备注的修剪次数与表格下面备注的修剪次数不一致,是以哪个为准?
答:按表格中备注的修剪次数计算。中标后实际修剪量按甲方验收合格的次数及合格修剪数量进行结算,实做实收。
此答疑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电话:0797-8160099
传真:0797-8160099
邮箱:gzjd10@163.com
联系人:张溪
采购单位:赣州市园林局
地址:赣州市环城路2号
电话:0797-8288353
联系人: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