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5]
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高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盛立-GA2018-005)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现明确如下:以商务条款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补充后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3条,投标保证金未要求具体到账时间。
供应商须在2018年6月5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9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