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全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其全南县城市夜景亮化提升工程(二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于2018年6月8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一、 更改事项1:原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 6、特定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 现更改为: 6、特定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或机电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 更改事项2:原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三、更改事项3:原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0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06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四、更改事项4:原磋商文件内容 27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报价分(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60分) 一、基准分(15分): 所投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得15分。所投服务及技术配置要求若出现一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标。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二、方案创新设计(15分): 1、依据“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特色鲜明、重点突出”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2、依据“景观亮化设计理念、设计技术及展示手段与地方特色结合紧密”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3、依据“灯光、色彩与地方特色结合紧密”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4、依据“展现城市魅力,内容全面完整、系统性”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5、依据“设计理念体现节能、低碳、环保和以人为本”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评审依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亮化设计表现方式(15分): 1、依据“景观亮化设计手法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2、依据“方案文本设计深度及整体策划的科学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3、依据“亮化及标识手法的现代性、美观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4、依据“亮化及标识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5、依据“高科技创新性展示手段的采用”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评审依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注:二、三项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人所提供附件中效果图及CAD图纸进行概念性设计,设计方案使用A3文本。 四、投标单位主要人员实力(7分): 1、项目负责人(2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和电气或机电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专业人员组成(2分):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建筑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景观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师(安装类)的每人得0.5分(每个专业只取1人,最多2分),造价师(安装类)人员缺少本项不得分。 3、项目组人员配比(3分):投入本项目设计组人员(除第2条约定各专业人员外)10人以上(含10人)且电气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人员占比30%以上的得1(分)、40%以上的得2(分)、50%以上的得3(分)(最高3分),10人以下(不含10人)本项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社保局盖章。 五、ISO认证(3分): 响应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的得1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1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的得1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六、企业荣誉(5分): 截止到开标日期,响应供应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一等奖的得5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二等奖的得3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三等奖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有多个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评分,不累计)。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商务分(10分) 七、业绩(8分): 1、企业业绩(6分):响应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单项工程造价38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亮化照明工程设计任务业绩(不含路灯照明工程)的得3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佐证资料①设计合同;②所提供业绩项目招投标网站的中标公示打印件;③中标通知书;④设计成果。(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接过1个单项工程造价规模38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亮化照明工程设计工作业绩(不含路灯照明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佐证资料①设计合同;②所提供业绩项目招投标网站的中标公示打印件;③中标通知书;④设计成果)。(原件备查)。(如企业业绩中已能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业绩的则不需要重复提供)。 八、履约期限承诺(2分):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响应供应商承诺满足履约期限且提前15天完成的得2分,提前10天完成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衣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依据。 现更改为: 27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报价分(30分) 价格分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技术分(60分) 一、基准分(3分): 所投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得3分。所投服务及技术配置要求若出现一项负偏离视为无效标。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二、方案创新设计(25分): 1、依据“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特色鲜明、重点突出”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2、依据“景观亮化设计理念、设计技术及展示手段与地方特色结合紧密”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3、依据“灯光、色彩与地方特色结合紧密”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4、依据“展现城市魅力,内容全面完整、系统性”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3分,相邻之间递减5分,最低得1分。 5、依据“设计理念体现节能、低碳、环保和以人为本” 综合评比,最优者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评审依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亮化设计表现方式(20分): 1、依据“景观亮化设计手法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4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2、依据“方案文本设计深度及整体策划的科学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4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3、依据“亮化及标识手法的现代性、美观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4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4、依据“亮化及标识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综合评比,最优者得4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5、依据“高科技创新性展示手段的采用”综合评比,最优者得4分,相邻之间递减1分,最低得1分。 评审依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为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注:2、3项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人所提供附件中效果图进行概念性设计,设计方案使用A3文本。(为确保清楚表达设计方案,响应供应商必要时可采用文本加视频的表述方式,设计文本为必须提交,视频不作强制要求。) 四、投标单位主要人员实力(6分): 1、项目负责人(1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1分。 2、专业人员组成(2分):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建筑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景观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师(安装类)的每人得0.5分(每个专业只取1人,最多2分,造价师人员缺少本项不得分)。 3、项目组人员配比(3分):投入本项目设计组人员(除第2条约定各专业人员外)10人以上(含10人)且电气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人员占比30%以上的得(1分)、40%以上的得(2分)50%以上的得(3分)(最高3分),投入本项目设计组人员10人以下(不含10人)本项不得分。(本项百分比均含本数)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社保局盖章。 五、ISO认证(3分): 响应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的得1分,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得1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的得1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六、企业荣誉(3分): 截止到开标日期,响应供应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一等奖的得3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二等奖的得2分,在五年内获得中照照明工程设计奖三等奖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有多个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评分,不累计)。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商务分(10分) 七、业绩(8分): 1、企业业绩(6分):响应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亮化照明工程设计任务业绩(不含路灯照明工程)的得3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佐证资料①设计合同;②所提供业绩项目招投标网站的中标公示打印件;③中标通知书;④设计成果)。(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接过1个单项工程造价规模30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亮化照明工程设计工作业绩(不含路灯照明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佐证资料①设计合同;②所提供业绩项目招投标网站的中标公示打印件;③中标通知书;④设计成果)。(如企业业绩中已能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业绩的则不需要重复提供)。 八、履约期限承诺(2分):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响应供应商承诺满足履约期限且提前15天完成的得2分,提前10天完成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衣据: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依据。 此更改公告为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全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全南县金龙大道 电话:18179705253 联系人:曾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南县新城A区信安路中段二楼 电话:0797-2668323 18779799892 传真:0797-2668323 邮箱:GZTZ2018@163.com 联系人:陈艺华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南支行 户名: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4000103010000123 赣州天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