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两座电动巡逻车
(采购编号:TPX2018-053)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两座电动巡逻车项目(招标编号:TPX2018-05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6月25日,谈判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谈判文件中的第四部分第二大点售后服务要求:“整车质保一年,核心部件,电机,电池,电机控制器质保两年。”变更为:
“1、整车质保一年,核心部件:电机,电池,电机控制器质保三年。2、所投车辆应在本地有实体经营店和售后服务维修点(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维响应,维修响应时间应在1小时内。”
2、公告期限及标书下载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5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以截止2018年7月5日下午5时前到账为准。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