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9]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教育局六小、七小、新城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招标编号:精信-FC2018-005-1)电子化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4.3评分细则商务分(20分)3.1第3点,原内容为:为了保证产品性能的优越性制造商获得由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审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认定情况提供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得4分,没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现变更为:为了保证产品性能的优越性制造商获得由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审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认定情况提供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其它内容不变。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