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变更事项一:原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八)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及要求:
消防大队小型消防站消防车辆(水罐消防车1):二、底盘:1、发动机额定功率:≥130km;
现变更为:二、底盘:1、发动机额定功率:≥130kw;
变更事项二:原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八)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及要求:
消防大队小型消防站消防车辆(水罐消防车2):二、底盘:1、发动机额定功率:≥85km;
现变更为:二、底盘:1、发动机额定功率:≥85kw;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站前大道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179755027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刘小冰
电 话:0797-3397112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