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卫生院的委托,对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卫生院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一章、磋商文件(九)付款方式和四、合同草案条款(九)工程款支付2、工程款支付方式中“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DR室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专家、第三方等部门的现场审核、勘察、检测等验收工作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5%,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付款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即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已完工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且除DR室外所有工程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3%;留7%为质保金,5%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时无工程质量问题2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DR室在DR设备进场后进行验收,并取得验收部门的验收合格书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2%的质保金,不计利息,工程完工后两年内,如因采购人原因,未购置DR设备,则两年期满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2%的质保金,不计利息。
变更事项2: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三、采购项目需求(三)工期要求和四、合 同草案条款(三)工程工期中“工期30日历天。”
现变更为
工期80日历天。
变更事项3: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十三)该项目中的附属楼的DR室建设的装饰装修工程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有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如:施工队伍具有射线防护营业执照、具有放射防护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放射防护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专家、第三方等部门的现场审核、勘察、检测等验收工作,且保证采购人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如验收、检测通过,该验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验收不通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次验收费用。(此项所有内容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承诺函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现变更为
该项目中的附属楼的DR室建设的装饰装修工程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如:施工队伍具有射线防护营业执照、具有放射防护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放射防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在DR设备进场后进行验收,保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采购人和第三方等部门的现场审核、勘察、检测等验收工作,且保证采购人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如验收、检测通过,该验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如验收不通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次验收费用。(此项所有内容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承诺函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变更事项4: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十六)该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和第三方、政府等部门一同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进行返工,直至验收通过,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现变更为
该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和第三方、政府等部门一同进行验收,DR室则DR设备进场后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进行返工,直至验收通过,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变更事项5: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7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6: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4.6 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4.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5年7月29日至2018年7月30日(三年内,开标当天)
现变更为:
4.6.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5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3日(三年内,开标当天)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腊长村瑞心家园10栋2楼
电话/传真:0797-5551926
邮箱: jxhczb@163.com
联系人:龚女士
采购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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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79703132
联系人: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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