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7月26日发布了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编号:中心-MYS2018-07)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现对该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八点“现场勘查: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3日8:00-17:30(北京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未取得《现场勘查确认函》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投标(采购单位联系人:许雪寒,电话:13907956111)。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更改为“现场勘查: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7日8:00-17:30(北京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未取得《现场勘查确认函》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投标(采购单位联系人:许雪寒,电话:13907956111)。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除以上所列修改项以外,其他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