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0]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于都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电脑等设备(民办学校机房)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变更如下:
一、 答疑事项:
问:投影仪和投影幕及支架(13分) 1、投影系统:RGB 光阀式液晶得 2分;非RGB光阀液晶得1分,未提供依据不得分。(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亮度及分辨率:亮度及分辨率≥3500流明≥1024*768(3分),<3500流明≤3200流明≤1024*768得2分,<3200流明≤3000流明≤1024*768得1分。(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3、灯泡功率:灯泡功率≤200W的得5分,灯泡功率>200W≤230W的得3分 ,灯泡功率>230W≤250W的得1分,灯泡功率>250W不得分。(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4、内置扬声器:内置扬声器≥16W得3分,内置扬声器≤15W得2分,内置扬声器≤12得1分,未提供依据不得分。(3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此次招标主体是以电脑为主,投影仪设备和投影幕及支架在整个招标预算值占比不到1%,确在加分项中技术分中设立了25%的分值,我公司认为非常不合理。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本次采购项目违背常理,该招标要求具有明显倾向性及品牌指向性,明显排斥潜在供应商。能够完全符合公开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只有日立投影的产品。
答:一、贵公司认为该项目中对相关表述内容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据我中心了解,符合该类型的投影仪参数的有日立、爱普生等品牌;技术参数正偏离的投影仪有松下、索尼、NEC等品牌。所以不存在对供应商差别待遇和歧视。
二、关于投影仪和投影幕及支架评分过高。
在这次采购项目中,作为机房的重要配套设备,机房耗电量大,相对发热也大,在教学课堂上,教师上课对投影仪使用频率很高。所以对投影仪质量、性能以及安装要求都比较高,分值比重也较大。
现将评分标准技术分修改:电脑(包括学生电脑和教师电脑)评分由原来30分增加至39分,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所投(电脑)内存容量:内存≥4G以上得7分,内存<4G的得0分。(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所投(电脑)硬盘容量:硬盘容量≥1000G(1TB)得7分,硬盘容量<1000G(1TB)得0分。(7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5、机箱体积:所投(电脑)机箱体积<10L得2分,所投(电脑)机箱体积=10L得1分,所投(电脑)机箱体积>10L不得分。(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6、箱体封闭检验认证:所投(电脑)通过箱体封闭检验认证,支持35℃的封闭环境下工作1 小时者得1分;所投(电脑)通过箱体封闭检验认证,支持35℃的封闭环境下工作2 小时者得2分。(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7、所投(电脑)电源功率:电源功率≤180瓦的得14分,电源功率>180瓦≤200瓦的得8分 ,电源功率>200瓦得5分。(1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三、投影仪和投影幕及支架评分由原来13分降至为4分,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投影系统:RGB 光阀式液晶得1分;非RGB光阀液晶得0.5分,未提供依据不得分;(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2、亮度及分辨率:亮度及分辨率≥3500流明≥1024*768(1分),<3500流明≤3200流明≤1024*768得0.5分,<3200流明≤3000流明≤1024*768不得分;(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3、灯泡功率:灯泡功率≤200W的得1分,灯泡功率>200W≤230W的得0.5分 ,灯泡功率>230W不得分;(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4、内置扬声器:内置扬声器≥16W得1分,内置扬声器≤15W得0分;(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参数确认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得分依据,未提供者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单位:于都县教育局
地址: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97-6335309
集中采购机构: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电话:0797-7766332 联系人:李先生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邮箱:ydxzfcgzx@163.com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