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分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依据分宜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分购2018B000088689 号采购计划,就其分宜县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变更前内容(一):招标公告4、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18年7月30日17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变更后内容(一):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18年8月2日17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变更前内容(二):招标公告6.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变更后内容(二):招标公告6.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询价开始时间:2018年8月3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变更前内容(三):第二章表格里第2条、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 30日17时(到账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变更后内容(三):第二章表格里第2条、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 2日17时(到账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变更前内容(四):第二章表格里第7条、2018年7月 31日上午 9时 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7月 31日上午 9时 30 分
变更后内容(四):第二章表格里第7条、2018年8月 3日上午 9时 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8月 3日上午 9时 30 分
其他内容不变!
1、 采购单位:分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分宜县保健路18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7900778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分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五楼505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379061233
电子信箱: 3366860393@qq.com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