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8]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田头镇卫生计生服务室(一标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XHD2018-ND-C020)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变更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8-350号)批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田头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宁都县田头镇卫生计生服务室(一标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对2018年8月7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公告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中:
(四)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2018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8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现变更为:
(五)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2018年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8月2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特此公告
宁都县田头镇卫生院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