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依据丰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FCZFCG2018-269)要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就“丰城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终端设备及移动执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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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段号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
丰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59 |
台 |
弘和-FC2018-057-2 |
388220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
现修改为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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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段号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
丰城市人民法院移动执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59 |
台 |
弘和-FC2018-057-2 |
38.822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