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经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2018-051号],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广昌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广昌县中医院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FT2018-GC-010)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谈判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 整
注:必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到达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92283941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60015505100525097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4054101040014053
开户行: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09000096000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11204029200051533
开户行: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77090100100001081
开户行: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4279223000084056
注: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中医院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
变更2原文中: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视为有效保证金)
12.3投标保证金交纳应采取下列一种形式:
必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到达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92283941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60015505100525097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4054101040014053
开户行: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09000096000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11204029200051533
开户行: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77090100100001081
开户行: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 名: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4279223000084056
(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中医院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
变更1现更改为:
谈判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
注:必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到达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992283941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360015505100525097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4054101040014053
开户行: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6009000096000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511204029200051533
开户行: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777090100100001081
开户行: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94279223000084056
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中医院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
变更2现变更为: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所缴纳的保证金视为有效保证金)
12.3投标保证金交纳应采取下列一种形式:
必须在开标前一日17:00前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992283941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360015505100525097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县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4054101040014053
开户行:广昌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6009000096000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511204029200051533
开户行:九江银行广昌支行
户 名: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777090100100001081
开户行:江西广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
账 号:194279223000084056
(注: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中医院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
新增部分: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此变更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广昌县沿河路名古食府后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827945321
采购人名称:广昌县中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18979101418
采购人联系电话:胡先生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