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中医院持续正压通气系统、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儿童监护仪项目(项目编号:JXHD2018-ND-J00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变更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8-374号)批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宁都县中医院持续正压通气系统、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儿童监护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对2018年8月13日发布的公告变更如下
原公告中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现变更为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此变更公告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宁都县中医院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