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铜鼓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其医用电梯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采购,本项目于2018年08月0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
所有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08月16日~2018年08月22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工作时间)到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
二、为保证采购电梯产品运转良好,有品质保障,投标供应商所投电梯品牌要求为全球10大品牌(三菱、日立、通力、OTIS、迅达、帝森、东芝、富士达、现代、康力)
三、23.2评分细则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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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评分(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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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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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分 (32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2%×100;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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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评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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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35分) |
1、基本参数(15分)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各项参数要求(15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研发实力(5分) 提供投标品牌的发明“专利证书”15个及以上计5分,10-15个的计3分,10个以下计1分; 评审依据: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备查; 3. 主要配置(10分) ①电梯控制系统(2分) 投标产品使用原厂原品牌控制柜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电梯曳引系统(2分) 投标产品使用原厂原品牌无齿轮永磁同步曳引机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门机系统(2分) 投标产品使用原厂原品牌门机系统采用变频变压控制系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④安全部件(2分) 投标产品提供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得2分,缺一不得分。 ⑤整机证明(2分) 投标产品为原厂原品牌客梯整机型,提供出客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电梯内设备(5分) ①轿厢内操纵箱(1分) 采用一体式,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厅外召唤(1分) 采用无底盒外召唤面板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轿厢照明(1分) 采用LED灯管照明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轿厢高度(1分) 轿厢净高度等于或大于2400mm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⑤液晶显示屏(1分) 电梯梯外配置液晶显示屏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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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分(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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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24分) |
1、投标品牌综合实力(16分) ①制造商原品牌试验塔评分(8分) 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原品牌的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小于80米的得2分;大于等于80米小于160米的得4分;大于等于160米小于240米的得6分,大于等于240米的得8分; (评审依据: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试验台电子图片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注明高度不得分) ②产品奖项(3分) 所投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出具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③技术认证(5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评审依据:出具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2.设立分公司(3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江西省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资质及以上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造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3.体系认证(5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所属省级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备得5分,缺一项的得3分,其余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出具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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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4分) |
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医用电梯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及发票复印件(盖红章))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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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5分) |
投标人对项目售后服务进行承诺,评审专家所有投标人的承诺进行横向比较,最优得5分,相邻之间递减2分,最少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
注:如提供虚假材料,根据投标须知规定,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将获取标书时间延长至:2018年08月30日
五、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08月31日上午9:30点整(北京时间)。
六、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08月30日17:00点(北京时间)止。
七、采购人名称:铜鼓县中医院
联系人:帅家忠 联系电话: 13507054706
采购代理机构: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愉华 联系电话: 13387959913
联系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行政大楼附楼西侧一楼)。
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