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于都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电梯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9月12日发布的采购公告及其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补充如下:
答疑事项一:技术评分第(4)点:电梯产品安全性能的保障及综合性能要求 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电梯补偿绳张紧装置;②钢丝绳断股检测装置;③坠底保护结构的电梯系统;④电梯轿箱位置和速度检测系统及自检方法;⑤电梯层门防脱结构;⑥电梯轿底防护装置;⑦电梯智能制动控制方法与装置;⑧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⑨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以上符合6项以上的得16分,符合4项的得8分,符合2项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问:能满足以上几项要求的只有某电梯品牌,此条件有明显的倾向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第六小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来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建议以技术文件更改。
现答复一:此次招标的新区人民医院为人流量极大、电梯使用率极其频繁的公共场所。评分要求中的每一项功能均为电梯安全保障功能,为确保使用的安全可靠性,须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且每一项功能均不低于三家符合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二:技术评分办法(3)的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 ①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V≥10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V≥8m/s的得3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10m/s>V≥7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8m/s>V=4m/s的得1.5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7m/s>V≥4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4m/s>V=3m/s的得1分。
②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自动扶梯允许制造资质等级H>16米的得1分,H≤16米的得0.5分,其余得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问:能同时完全得满分的只有某品牌。建议更改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V≥7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V≥4m/s的得3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7m/s>V≥3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6m/s>V=2m/s的得1.5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自动扶梯允许制造资质等级H>16米的得1分,H≤16米的得0.5分,其余得不得分
现答复二: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生产此类电梯能力,在评分标准中设置是对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生产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该评分标准的设置是为了体现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能够反映品牌的技术实力,从而为新区医院提供稳定的电梯运行支持。此评分标准并非技术参数,不属于强制要求响应条款,符合评分要求且具有此类生产能力的电梯厂家不低于三家,不存在指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三:(二)整机综合情况 (1)电梯品牌统一性的比较 ①所有电梯的曳引机、控制柜及主板、门机、安全钳、限速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为原厂原品牌,以上都符合的得6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所投电梯(客梯、医梯、扶梯、消防梯)型号的电梯配置表、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问:以上部件为原厂原品牌只要提供原厂原品牌的单独部件报告还是整机报告里面就可以了?
现答复三: 整机综合情况评审依据已明确为整机,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疑事项四:所投电梯除杂物梯外所有梯型轿厢主轨采用89/B,对重导轨T行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所投电梯型号各种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电梯轿箱主轨采用89/B,89为导轨地板宽度,数值越大稳定性越好,医用电梯的主轨要用到114以上,招标文件评分设置不够客观。
现答复四:该评分标准的设置是为了体现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能够反映品牌的技术实力。此评分标准并非技术参数,不属于强制要求响应条款,如贵公司能够提供主轨114以上的响应产品,同样能够满足此条加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五:(2)所投电梯的载重量比较 ①所投电梯的载重量Q≥2000kg,V≥2.5m/s的,得3分; ②所投电梯的载重量2000kg>Q≥1600kg,2.5m/s>V≥2.0m/s的,得1分; ③所投电梯的载重量1600kg>Q≥1350kg,2.0m/s>V≥1.75m/s的,得0.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3)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 ①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V≥10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V≥8m/s的得3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10m/s>V≥7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8m/s>V=4m/s的得1.5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7m/s>V≥4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4m/s>V=3m/s的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此次招标标的电梯参数表中需求最大载重量为1600公斤,速度为1.75m/s.招标人设置的评分条件与标的不符。条件分值设置过高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而且有明显的指向某一品牌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建议:根据实际需求设置评分标准。
现答复五: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生产此类电梯能力,在评分标准中设置是对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生产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据我单位多方查证,符合评分要求且具有此类生产能力的电梯厂家不低于三家,该评分标准的设置是为了体现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能够反映品牌的技术实力,从而为新区医院提供稳定的电梯运行支持。此评分标准并非技术参数,不属于强制要求响应条款,不存在指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六:电梯产品安全性能的保障及综合性能要求 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电梯补偿绳张紧装置;②钢丝绳断股检测装置;③坠底保护结构的电梯系统;④电梯轿箱位置和速度检测系统及自检方法;⑤电梯层门防脱结构;⑥电梯轿底防护装置;⑦电梯智能制动控制方法与装置;⑧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⑨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以上符合6项以上的得16分,符合4项的得8分,符合2项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6)电梯增加保障功能
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增加抗电磁干扰功能(电梯服务支援系统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将遥监中心和客户电梯现场联系起来的方式实现电梯故障报警、困人救援、日常管理、质量评估、隐患防范等功能的综合性电梯管理系统);②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功能(电梯在无需运行的条件下, 应用预先设计的程序测试电梯所采用的同步电机的磁极位置并自动记录的功能);③电梯服务支援功能(将电梯电气系统,在有限传导方面,采用滤波器等设计为符合国家电梯行业对外干扰及抵抗外来干扰的推荐标准,不会受到外界的电磁干扰,使电梯系统成为更环保更可靠的产品),每增加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及制造商技术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具了解,以上内容为某公司专利技术或特有功能,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条件为专利等为某品牌定制招标文件,违反政府采购法!
建议:删除此项评分。
现答复六: 此次招标的新区人民医院为人流量极大、电梯使用率极其频繁的公共场所。评分要求中的每一项功能均为电梯安全保障功能,为确保使用的安全可靠性,须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且每一项功能均不低于三家符合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七: 招标文件P37中“新区医院电梯相关要求:一、总体要求:6、无障碍电梯除正常配置外,还配有残疾人、儿童专用控制板”电梯行业中对残疾人、儿童专用控制板的常用处理是合并在同一块控制板中。请明确,此要求中的残疾人、儿童专用控制板是否可为同一块控制板?
现答复七:无障碍电梯中的残疾人、儿童专用控制板为同一块控制板,按残疾人专用控制板为标准。
答疑事项八:招标文件P37中“新区医院电梯相关要求:一、总体要求:7、消防电梯必须配备应急电源(照明)。”应急电源(照明)属于招标人负责项,电梯是不具备此功能的。请明确,此处是否存在笔误?
现答复八:消防消防电梯应急电源(照明)由采购人提供,中标单位负责安装。
答疑事项九:招标文件P37中“新区医院电梯相关要求:一、总体要求:11、除消防电梯、扶梯外,所有电梯在轿厢内配置 16 寸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为嵌入式结构,并预留:⑴安防接口(带读卡功能);”请明确,此要求中的安防接口是何种接口,是留作何种用途的?
现答复九: 此安防接口为液晶显示屏中所含接口。招标文件P37中“新区医院电梯相关要求:一、总体要求:11、除消防电梯、扶梯外,所有电梯在轿厢内配置 16 寸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为嵌入式结构,并预留:⑴安防接口(带读卡功能);
现删除:(带读卡功能);
答疑事项十: 招标文件P28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二、整机综合情况(41 分):②所投电梯除杂物梯外所有梯型轿厢主轨采用 89/B,对重导轨 T 行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 效期内的 所投电梯型号各种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此分值设置极其不合理,由于不同的公司设计标准不同,有的电梯公司医用电梯轿厢主轨采用比89/B更高标准T127-1/B反而不得分,建议修改此条评分标准为:②所投医用电梯轿厢主轨采用T127/B,对重导轨 T 行的得 1 分,主轨采用 89/B,对重导轨 T 行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 效期内的 所投电梯型号各种电梯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 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现答复十: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一:招标文件P29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2)所投电梯的载重量比较
①所投电梯的载重量 Q≥2000kg,V≥2.5m/s 的,得 3 分;
②所投电梯的载重量 2000kg>Q≥1600kg,2.5m/s>V≥2.0m/s 的,得 1 分;
③所投电梯的载重量 1600kg>Q≥1350kg,2.0m/s>V≥1.75m/s 的,得 0.5 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本条招标条件设置表述有误,技术规格要求最大载重医用电梯的载重为1600kg,评分要求投2000kg,各电梯厂家在现有的井道基础上都无法满足投2000kg载重的要求。
建议修改此条评分标准为:(2)所投医用电梯的载重量比较
①所投医用电梯的载重量 Q≥1800kg 的,得 3 分;
②所投电梯的载重量1800kg>Q>1600kg,得 1 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响应情况,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现答复十一: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生产此类电梯能力,在评分标准中设置是对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生产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该评分标准的设置是为了体现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能够反映品牌的技术实力,从而为新区医院提供稳定的电梯运行支持。此评分标准并非技术参数,不属于强制要求响应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二: 招标文件P29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 3 )制造商具有先进的生产能力:
①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 V≥10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V≥8m/s 的得 3 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10m/s>V≥7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8m/s>V=4m/s 的得 1.5 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 7m/s>V≥4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4m/s>V=3m/s 的得 1分。 ( 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官网查询可以确认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 V≥10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V≥8m/s只有一家公司可以满足,此评分标准明显已经指定特定生产者,我司建议修改为:“ ①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 V≥8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V≥7m/s 的得 3 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8m/s>V≥6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7m/s>V=4m/s 的得 1.5 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曳引式客梯生产资质速度等级 6m/s>V≥4m/s,消防员电梯速度等级 4m/s>V=3m/s 的得 1分。 ”
现答复十二: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未要求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生产此类电梯能力,在评分标准中设置是对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生产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的体现。此评分标准不存在废标项,能满足评审项即可得分。同时此评分标准并非技术参数,不属于强制要求响应条款,不存在指向性。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三:招标文件P30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②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自动扶梯允许制造资质等级 H>16 米的得 1 分,H≤16 米的得 0.5 分,其余得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由于最近这些年扶梯事故频发,而扶梯大多是在公共产所使用,所以扶梯产品在制造研发及安全性能上应该有更高要求,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公共场所;
建议修改为:根据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自动扶梯允许制造资质等级 H的应对能力评分,应对能力最大的得1分,其次的0.5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的电梯制造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现答复十三:贵司电梯品牌制造商自动扶梯允许制造资质等级 H>16 米的得 1 分,H≤16 米的得 0.5 分,其余得不得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四:招标文件P30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 (4 )电梯产品安全性能的保障及综合性能要求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电梯补偿绳张紧装置;②钢丝绳断股检测装置;③坠底保护结构的电梯系统;④电梯轿箱位置和速度检测系统及自检方法;⑤电梯层门防脱结构;⑥电梯轿底防护装置;⑦电梯智能制动控制方法与装置;⑧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⑨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以上符合 6 项以上的得 16 分,符合 4 项的得 8 分,符合 2 项的得 4 分,其余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此评审依据明显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其一:评分要求提供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只表明该公司拥有该项技术装置并不等于其所投产品采用该技术装置,根据了解,目前电梯行业认证机构中并无具体到某些装置针对某一电梯产品的认证,请贵单位明确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具体是什么文件,其二,所有电梯制造商具体采用那些技术,其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介绍都有体现,包括贵单位在P30(6)电梯增加保障功能(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为避免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欺骗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情况发生;
建议修改此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和所投加盖制造商公章相对应的产品图册以现场核查,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答复十四:评分要求中的每一项功能均为电梯安全保障功能,为确保电梯使用的安全可靠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能够体现出此功能在使用中具有一定的技术特色或优势。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将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五:招标文件P30中“36、评分标准:技术分(47分):(6)电梯增加保障功能
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增加抗电磁干扰功能(电梯服务支援系统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将遥监中心和客户电梯现场联系起来的方式实现电梯故障报警、困人救援、日常管理、质量评估、隐患防范等功能的综合性电梯管理系统);②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功能(电梯在无需运行的条件下, 应用预先设计的程序测试电梯所采用的同步电机的磁极位置并自动记录的功能);③电梯服务支援功能(将电梯电气系统,在有限传导方面,采用滤波器等设计为符合国家电梯行业对外干扰及抵抗外来干扰的推荐标准,不会受到外界的电磁干扰,使电梯系统成为更环保更可靠的产品)每增加一项3 分,最多得 9 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及制造商技术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首先本条款功能解释是否有误?请贵单位明确序号①③解释是否有误。其次,序号②为某电梯品牌公司独有技术,建议修改此评分标准。再次,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及制造商技术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此评审依据不够全面,如果其他公司可以提供出更具权威国际认证证书,是否可以认为满足条件,建议此评审依据更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及制造商技术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答复十五: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产品图册及制造商技术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将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十六:招标文件P31中“36、评分标准:商务分(8分):(二)销售服务能力:根据所投品牌提供维保业绩清单,维保台量≧500台得3分,500台 >维保台量≥300台的得2分,300台 >维保台量≥100台的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维保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该条业绩清单建议加上“提供所投品牌在赣州地区的维保业绩清单”(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所投品牌制造商公章的维保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答复十六: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另:补充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分(4)电梯产品安全性能的保障及综合性能要求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电梯补偿绳张紧装置;②钢丝绳断股检测装置;③坠底保护结构的电梯系统;④电梯轿箱位置和速度检测系统及自检方法;⑤电梯层门防脱结构;⑥电梯轿底防护装置;⑦电梯智能制动控制方法与装置;⑧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⑨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以上符合6项以上的得16分,符合4项的得8分,符合2项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现补充为:(4)电梯产品安全性能的保障及综合性能要求除杂物梯、扶梯外所有梯型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①电梯补偿绳张紧装置;②钢丝绳断股检测装置;③坠底保护结构的电梯系统;④电梯轿箱位置和速度检测系统及自检方法;⑤电梯层门防脱结构;⑥电梯轿底防护装置;⑦电梯智能制动控制方法与装置;⑧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⑨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⑩电梯负载智能检测装置;?电梯异常运行的监测保护装置;?一种安全型轿厢承载结构;?电梯门区保全保护系统;?电梯极限保护控制装置及方法;?电梯厅门滑动导向结构;?电梯应急安全控制装置;?一种应用于客梯的消音减震装置;?防止厅门脱落的导向装置。以上符合6项以上的得16分,符合4项的得8分,符合2项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具有国家机构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书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此答疑补充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人:于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97072****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集中采购机构: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电话:0797-7766332 联系人:孙小燕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邮箱:ydxzfcgzx@163.com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