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根据批复的抚乐购2018B000115865号采购计划,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乐安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综合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M20180691】,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安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综合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0日;
二、更正内容详细如下:
1、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
“ 三、 招标采购需求”增加 “本项目最高限价6132864元。”
2、删除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十二、现场勘查 投标人须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整(过期不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三)商务条款”中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每月25日支付经审核月进度85%的月进度款,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5%,过程中如有变更,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决算,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7%,合同余额3%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额无息退还。”
变更为: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工程量达到30%,支付至合同价的10%,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量达到75%,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量达到95%时,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价款的90%,余款一年内付清。”
详细内容详见答疑文件。
三、其它内容不变,变更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如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与原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采 购 人: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曾主任
联系电话:0794—6576728
地 址:乐安县鳌溪路7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马诗仁、马诗勇
联系电话:0791-88615995
采购代理邮箱:jxjmzbzxgs@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