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供水公司不锈钢表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D2018-ND-J003)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的变更公告
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号:2018-492号)批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供水公司的委托,现对宁都县供水公司不锈钢表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对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公告变更如下
原公告中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汇方式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并在2018年10月5日17:00点(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190234044908),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汇方式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并在2018年11月5日17:00点(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190234044908),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宁都县供水公司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