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江西省久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温圳监狱的委托,就其粮食(米面)、调味品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8年11月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因故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第三次变更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2月3日9:30 时(北京时间)。
2、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4楼5号开标大厅
3、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为:联系人:黄龙廷、联系电话:13767111166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年12月2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缴纳账户。
5、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配送能力证明(5分)”中“评审依据: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必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原件现场核查得分。2.专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及社保证明(必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所提供的2018年1月至9月的连续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原件现场核查得分;”
现变更为“评审依据: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必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原件扫描件上传。2.专职司机的驾驶证原件扫描件上传及社保证明(必须为投标人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或与投标人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所提供的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6、原招标文件“二、执行标准与要求”中“5、大豆调和油: 1)大豆原材料要求:非转基因大豆,并在包装袋的标签标识中注明。”
现变更为:“5、大豆调和油: 1)大豆原材料要求:在包装袋的标签标识中注明原材料成分。”
7、原招标文件“二、执行标准与要求”中“5、大豆调和油: 7)包装要求:10升/瓶”
现变更为:“5、大豆调和油: 7)包装要求:10升/瓶以上(含10升/瓶)”
本变更公告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请各位投标人按照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温圳监狱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联系人: 黄龙廷
联系电话:13767111166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久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号综合服务楼05-02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791-86362228
传 真:0791-86362228
电子邮箱:22294412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