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教育厅委托,就江西省教育厅国培计划(幼儿园教师培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HZX18162)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应采购人要求,现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一、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江西省教育厅国培计划(幼儿园教师培训)招标项 目;
二、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3日;
三、 澄清事项:
(一)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HZX18162-1;HHZX18162-2;HHZX18162-3;HHZX18162-4;HHZX18162-5;HHZX18162-6;HHZX18162-7;HHZX18162-8;HHZX18162-9;HHZX18162-10;HHZX18162-11;HHZX18162-12;HHZX18162-14;HHZX18162-15;HHZX18162-17;HHZX18162-18;HHZX18162-19;HHZX18162-20;HHZX18162-21;HHZX18162-22)分别进行以下内容更正: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现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附件-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更正为: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标准-二、资格性审查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评审依据: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依据: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补遗文件,并以补遗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二)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HZX18162-13;HHZX18162-216)由于原电子招标文件上传错误,已重新上传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补遗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教育厅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7651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华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公共配套中心9#写字楼304-306室
联系人:谌炜、仇浪、杨珊珊
联系电话:0791-86899377、8649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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