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委托,依据宜购2018B000142216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于2018年12月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询价公告,现对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修改如下:
一、原询价公告和询价通知书第一章中:
“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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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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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病人监护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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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栓泵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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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如下:
“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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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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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病人监护仪 |
1台 |
1.6万元人民币/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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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栓泵 |
4台 |
3.2万元人民币/台 |
”
二、原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中:
“询价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现变更如下:
“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规定汇入:
户 名: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账 号:1992 0880 1309
(1)不能提交现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企业账户转入以上账户。
(2)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核对账户并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在项目开标前出示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如果不是从公司的账户转入到交易中心账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处理,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出示有效保证金证明。”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最新的询价通知书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万里阳、奚钰
联系电话:0791-86259341
传 真:0791-88860957
电子函件:jxzb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