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赣购2018B000142419号采购计划,对其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答疑事项1:
问:此次招标参数中执法记录仪参数设置及“★”项评标依据不合理,此参数及评审依据明显具有倾向性,倾向产品: 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执法记录仪2V(DSJ-JLY2VA1)。主要技术参数中8、★视场角检验:执法记录仪水平视场角在2304*1296分辨率下≥120°。为防止画面畸变,几何失真在所有分辨率下≤15%。14、★照相功能:具备照相功能,可实现30张连拍,连拍速度≥4张/秒,连拍张数可设置。15、★照片性能:有效像素最高可达3000万像素,同时像素多档可选,且在分辨率为2336*1314时,文件≤1.2M,照片分辨力≥1100线。19、★图片放大显示功能:可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本机照片放大,倍数≥16倍。25、★日志记录:须具备重要视频日志记录和低电量提示日志记录。 以上参数如:连拍速度、图片放大显示功能、照片性能等描述均为企业标准,所要求的参数为软件类参数,执法记录仪检测报告遵循公安部部级标准,而每一家制造商对于企业标准的检测均有不同的描述方式,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参数具体数值实际也是可以达到的,但上述参数描述均带有“★”号,评标要求“★”技术参数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未体现视为不满足。检验报告原件现场必查。我公司认为本次招标内容设置了限制壁垒,这些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二十条(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的。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设置结合执法记录仪行业标准、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执法记录仪基本功能和主要参数》要求以及使用单位实际需求等制定,执法记录仪产品均可在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依据行业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等做检测。贵公司质疑的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第“8”、“14”、“15”、“19”、“25”条参数要求多个品牌产品满足,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与唯一性,并未排斥潜在供应商。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疑事项2:
问:竞谈文件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前后矛盾,对提供的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的检验报告未作出明确表述。主要技术参数中8、★视场角检验:执法记录仪水平视场角在2304*1296分辨率下≥120°。为防止画面畸变,几何失真在所有分辨率下≤15%。27、时间校正:执法记录仪能在连接工作站时通过管理软件由管理员手动校正时间或设备自动与时间服务器同步时间,本机不能修改时间。29、★上位机管理软件:支持上位机管理,可设置摄录分辨率、照相分辨率、连拍/单排模式、移动侦测开启/开闭、摄录文件自动分段时间(1-250min可设)。执法记录仪最新标准是GA/T947.2-2015,新行标发布后替代旧行标,按照2015新行标中第二部分执法记录仪中所规定: 增加了“几何失真”(见6.4.5)删除了术语“上位机”、“上传”、“下载接收”(见2111年版第3章);删除了“时间校正功能”(见2( 11年版5.2.8); 删除了“上位机系统管理软件功能”(见2011年版5.2.12)在新行标的检测报告中不可能出现27、29条检测项,在旧行标的检测报告不可能出现几何失真检测,故而该技术参数前后矛盾。该要求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二十条(二)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公安部2011版标准(GA/T947-2011)并未有文件明确该标准已经取消,经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公安部2011版标准(GA/T947-2011)为现行标准。本次招标为了保证各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能够客观的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避免出现虚假响应的情况出现,因此引用公安部检测结果作为佐证的依据,但并不限定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检测机构,只要是公安部出具的都可作为本次项目的佐证依据,目的是让更多的潜在供应商能够参与本项目。贵公司质疑的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第“8”、“27”、“29”条参数,参数设置结合执法记录仪行业标准、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执法记录仪基本功能和主要参数》要求以及使用单位实际需求等制定,执法记录仪产品均可在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依据行业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其他标准等做检测。参数设置不存在前后矛盾。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97-8100159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42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腊长村瑞心家园10栋2楼
电话/传真:0797-5551926
邮箱: jxhczb@163.com
联系人:曾女士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
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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