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园林局的委托,对其赣州市园林局绿地养护及安保保洁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8年12月04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及澄清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电子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8年12月23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 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30前到账。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9年1月20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21 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二、变更事项2
原电子化招标文件:“4.6.2查询的时间区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 2018年12月24日。”
现变更为:4.6.2查询的时间区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变更事项3
原电子化招标文件:26、品目二、品目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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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20分) |
一、履约项目(12分): 1. 仍在履约的安保服务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50-200万元得1分,合同累计金额达到201-300万元得3分,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01万元及以上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为申请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国家正式完税发票(此项响应供应商提供开票一次或以上的发票即可。)、用户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以上原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2. 仍在履约的服务合同中有市政园林景观、公园、广场等安保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为申请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国家正式完税发票(此项响应供应商提供开票一次或以上的发票即可。)、用户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以上原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3.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参加过大型活动的临时安保工作(4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万元的得2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的得3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5万元以及上的得4分。(提供合同和完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二、服务机构保障(2分):投标人在赣州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其他服务机构者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三、服务设施(2分):投标人具有齐全的安保服务必备工具(执法仪、警盾、强光手电、对讲机、警棍),提供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1、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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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20分) |
一、履约项目(18分): 1. 仍在履约的安保服务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50-200万元得6分,合同累计金额达到201-300万元得8分,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01万元及以上得10分。(评审依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为申请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国家正式完税发票(此项响应供应商提供开票一次或以上的发票即可。)、用户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以上原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2. 仍在履约的服务合同中有市政园林景观、公园、广场等安保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为申请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国家正式完税发票(此项响应供应商提供开票一次或以上的发票即可。)、用户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以上原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3.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参加过大型活动的临时安保工作(5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5万元的得3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的得4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5万元以及上的得5分。(提供合同和完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二、服务设施(2分):投标人具有齐全的安保服务必备工具(执法仪、警盾、强光手电、对讲机、警棍),提供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评审依据:1、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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