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镇政府院内保安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12月27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件: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仟四佰元整,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大学城支行账号:193224007229),(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十个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现变更为: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大学城支行账号:193224007229),(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捷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