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二区)等项目工程造价监控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1月2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答疑事项1: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分第一、1、(3)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
(3)承担过的业绩(4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有投资的房建类造价监控项目单项工程建安费在 2 亿(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造价监控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注:如合同不能体现工程建安费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体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需为此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参与人员?若合同未体现项目人员,可否提供任命文件?
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需为此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参与人员;该项目负责人需在造价监控合同里体现,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还需提供经委托人确定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答疑事项2: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5页(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17:00 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账号:1510 2255 1900 0053 314;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合同期满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一次性无息退还。
问: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之后为系统生成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保证金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此答疑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797-8165862
地址: 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腊长村瑞心家园10栋2楼
电话/传真:0797-5551926
邮箱: jxhczb@163.com
联系人:曾女士
发布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