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各投标人:
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江西师范大学新实验大楼智慧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NC2019G003)招标文件“免费售后服务期限”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基本条款”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第4.3原要求为:乙方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相关标准大于12个月则按相关标准执行);现修改为:乙方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相关标准大于36个月则按相关标准执行);
2、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作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补疑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