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8B000158746号采购计划,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赣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于2019年4月4日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 年4月1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4月4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六)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响应供应商所响应的教育投影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移动投影仪必须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网打清单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经我公司仔细核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现招标文件笔记本教育投影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移动投影仪有部分参数要求本身就不符合节能产品要求,所以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找不到匹配型号,但是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所投型号不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做无效响应处理。所以希望废除此条款。
答:已作修改,详见变更公告。
二、答疑事项2
问:“(一)、商务评分:实力证明(2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产家为合法经营且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和机构授予的相应产品或诚信守约类荣誉的,得2分,不满足则得0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盖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和荣誉证扫描件,原件备查。)”经我公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因为本次采购设备,品目繁多,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大部分不是一个厂家可以生产,是由多个生产商提供的产品,有些产品确实是需要产品生产商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才可以生产的,但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商资质原件。我们作为供应商只是代理产品生产商产品,生产商一般只会给资质复印件,不会提供原件给到代理商,所以本条款要求,没有原件不得分,我司觉得不合理,可以要求产品生产商供货时候提供原件查验或者提供厂家盖章复印件有同等效应,原件备查删除。
答:已作修改,详见变更公告。
采购人: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洲湾
电话:0797-7307354
联系人:巫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华润中心C2区华润大厦C座1005室
电话:15770846366
传真:0797-8260699
邮箱:931376441@qq.com
联系人:林欣格
此答疑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