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于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不动产“一窗办”综合受理系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9年5月1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质疑事项一:投标人熟悉原有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内容,能对现有业务进行无缝升级的能力,满足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授权函)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质疑理由:并不是所有生产厂家都实行独家代理制,许多供应商即使没有获得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也可以拿到厂家货物。如果必须有厂家授权书,无疑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而这成本价最终也将转嫁到投标报价里,不利于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厂家授权,可以引导市货物流通更加顺畅,也可以消弱厂商对价格的管控,促使投标竞争更加充分。
现答复一:本次招标采购需求以及项目达到的效果,必须无缝对接相关业务,评审依据已经很明确了也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承诺函”,我方在预算范围内,择优选择能够证明提供原厂商产品的供应商,所以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投标人对系统建设要求理解正确、功能完备、能提供代表功能的截图及完整功能模块描述;根据内容优劣酌情给分,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份,不符合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理解表述、功能模块及截图:①投标人提供具有先进性、周密性、可行性完善、针对性强,功能综合实力强大,包含了本项目功能要求的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得4分;②投标人提供具有先进性、周密性、可行性完善、功能综合实力强大,包含了本项目功能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得2分;③投标人提供功能一般,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具备可操作性者不得分)
质疑理由:1.评审因素内容未量化评审标准,如何界定优劣之分;
2.上诉评审因素中提供相关理解表述、功能模块及截图并未实际上佐证技术参数。
现答复二:此次招标的系统要求已经很明确,且在本评分项已明确量化了,要求的相关技术参数已经在采购项目需求中提供出来了。所以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为确保于都县不动产“一窗办”综合受理系统的成果数据与赣州于都县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无缝对接、汇交上报,保障信息互通、数据安全准确,投标人采用的数据处理工具即GIS平台基础软件与于都县采用的GIS平台一致的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为代理商则提供厂家授权书,开标现场核查复印件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
质疑理由:并不是所有生产厂家都有实行独家代理制,许多供应商即使没有获得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也可以拿到厂家货物。如果必须有厂家授权书,无疑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而这成本最终也将转嫁到投标报价里,不利于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厂家授权,可以引导市场货物流通更加顺畅,也可以消弱厂商对价格的管控,促使投标竞争更加充分。
现答复三:本评分项也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彩色扫描件”, 我方在预算范围内,择优选择能够证明提供原厂商产品的供应商,所以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四:②支持与服务器同一品牌的系统安全加固软件,防护服务器免受知/未知木马病毒、系统漏洞、黑客入侵等攻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持Windows、Linux、Unix 等操作系统,满足得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服务器安全加固软件兼容所有主流操作系统,提供Windows操作系统兼容性认证证明材料;且同时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安全加固软件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许可证(三级)证书的扫描件,开标现场核查复印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质疑理由:1、技术加分项内容应优于技术基础参数要求,不能确定是否优于基础技术参数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采购存在关联性。
2、上述评审因素与实际采购不相适应,限制投标人品牌自主选择性。
现答复四:本项目的保密性要求较高,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颁发的检测证书是对产品保密性的基本保证,我方不排斥任何品牌产品参与投标,在满足招标参数的前提下,择优选择更有利此项目建设的产品,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五:④为确保服务器产品质量,服务器制造商由国家级服务器重点实验室设计,满足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级服务器重点实验室文件的扫描件,开标现场核查复印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质疑理由:1、指定特定的服务器,具有排他性、倾向性。2、国家级服务器重点实验室设计应该设计的是产品而不是服务器制造商。
现答复五:我方不排斥任何品牌产品参与投标,针对此项目除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外并不是必须满足项,而我方择优选择,仅作为加分项,不具有控标性和排他性;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六:额定功率180瓦防雷电源,且通过了恶劣供电测试:在90V~265V的宽电压下能正常工作,以上满足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CNAS检测检验中心出据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开标现场核查复印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②稳定性:运行噪声小于11分贝,满足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具有CMA权威机构认证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开标现场核查复印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质疑理由:1、评审因素中的评审依据指定特定的检测机构,难道其它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难道不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只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能佐证加分项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项目采购的本质是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和使用功能,而不是采购特定检测机构,不能以检测机构否定技术参数功能客观存在,评审依据的设定不能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评审依据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2、检测报告没有实质性检测项目技术参数,变相用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现答复六:我方不排斥任何品牌产品或者具有任何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的产品参与投标,在满足招标参数的前提下,我方择优选择具有国家及国际均认可的检验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的产品,所以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七:投标人采用的GIS平台软件制造商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覆盖范围包括地理信息软件产品开发、应用工程服务、地理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满足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包含以上服务功能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质疑理由:1、不属于行政许可证证书,且指定的证书或奖项,具有排他性、倾向性。 2、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体系标准。国际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是国内货物却采用国际认证标准,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适应,具有排他性。 3、制造商和采购人不存在合同关系,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设置制造商相关证书,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
现答复七:我方不排斥任何制造商参与投标,中国是ISO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国家机构是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是具有权威性的一项认证,我方择优选择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制造商,所以本评分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人:孙小燕 电话:0797-7766332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邮箱:ydxzfcgzx@163.com
采购单位:于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97-6215673
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