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3]
上栗县花炮文化博览园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上栗县花炮文化博览园电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LX2019-019
三、首次发出招标公告的日期:2019年5月30日发出招标公告。
四、澄清事项:
1、删除招标文件评分细则“2.3电梯的安全性第2项曳引机采用两套及以上独立抱闸技术的得 2 分。”。
2、投标文件评分细则3.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投标人签约的所投电梯品牌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大于等于 300 万元得1分;最高可得3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投标人签约的所投电梯品牌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大于等于 300 万元得1分;最高可得5分。”
3、投标文件评分细则3.1制造商的实力“所投产品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制造速度≥10米/秒的得4分,7米/秒≤制造速度<10 米/秒的得2分,制造速度<7米/秒的得 1 分。”修改为“投标文件评分细则所投产品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曳引式客梯制造速度:制造速度≥8米/秒的得4分,5米/秒≤制造速度<8 米/秒的得2分,制造速度<5米/秒的得 1 分。
4、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八条:付款方式“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1、第一次付款:电梯全部到货确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2、第二次付款:电梯经当地技术监督局安排验收后凭电梯检验报告和电梯合格证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修改为“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2、第二次付款:电梯全部到货确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3、第三次付款:电梯经当地技术监督局安排验收后凭电梯检验报告和电梯合格证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5、招标文件第四章中2.2条技术参数,技术规格表一开门尺寸(mm)“1100x2100”修改为“博物馆3台电梯开门尺寸为1100x2100,其他电梯开门尺寸为900x2100。”
6、第四章2.4商务条款中“中标人收到第一笔合同款后10日内支付给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调费共计20万元。”修改为“中标人收到第二笔合同款后10日内支付给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调费共计20万元。”
7、“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9年6月20日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19年7月3日14时00分”
8、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四条投标保证“到帐时间:2019年6月19日16时前”修改为“到帐时间:2019年7月2日16时前。”
9、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条投标保证金10.2条“到帐时间:2019年6月19日16时前。”修改为“到帐时间:2019年7月2日16时前。”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吉祥路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99-366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上栗县平安北路59号、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279979497
此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