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澄清】关于永丰县财政局永丰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9-2021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JXABXZC29201903003】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服务商:
应采购人要求就永丰县财政局永丰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9-2021年度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如下:
1、原文件第2页:第一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原件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原件)(现场展示)
现澄清为: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原件和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凭证原件)(现场展示)。
2、原文件第8页:1)供应商须在永丰县境内有经营场所,以经销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书。
现澄清为:1)供应商须在永丰县境内有经营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经销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书。(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书原件)
3、原文件第16页:(二)报价明细表2)供应商的货物报价市场价不得高于“吉安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报价表中的市场价,同时优惠率不得低于“吉安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优惠率(自行到“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bszn/xydd/xygh/”下载相关2019年协议供货价格表),否则视为无效标。
现澄清为:(二)报价明细表2)供应商的货物报价市场价不得高于“吉安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报价表中的市场价,同时优惠率不得低于“吉安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优惠率(自行到“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bszn/xydd/xygh/”下载相关2019年协议供货价格表),否则视为无效标。(“吉安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报价表没有该系列产品的,由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承诺市场价、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
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两次澄清公告有抵触的条款以第二次公告为准,采购其他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