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3]
万安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拦截工程项目(一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2019WA06号)
补遗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企业:
应采购要求,现对【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2019WA06号】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进行如下补遗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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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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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根据投标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1.如出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分为零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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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46分) |
1、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了解程度,详细阐述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审依据:根据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阐述详细程度优得8分,良的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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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满足国家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原则下,能够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制作安装工程措施技术路线,确保方案目标得以实现,根据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体系是否详实,方案是否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8分,良的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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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单位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8分,良的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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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工作的背景、国家要求、技术规范细节等的整体把握与理解,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对编制方案的需求分析合理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8分,良的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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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设备服务满足或高于项目实施需求的情况,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8分,良的5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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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承诺使用合格产品和安装牢固,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铝合金板、立柱镀锌量检测报告;标志牌安装结构牢固性保障技术能力,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1分,同时上传扫描件;提供一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得1分,最高得2分,同时上传扫描件;提供有效说明标志牌安装结构牢固性保障技术能力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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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4分) |
1、资质实力信誉(12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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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二级以上建造师和环境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评审依据:具备2项得4分;具备一项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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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评审依据: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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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投标人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等级为AAA(或省级信用证书)的得3分,AA(或市级信用证书)的得2分,A(或县级信用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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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业绩(8分) |
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保规范化建设类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含)至150万元(不含)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满分8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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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保障(4分) |
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供应商为吉安市内企业或吉安市内有分支机构的得4分,市外其他企业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得2分。 (评审依据:市内投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市外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同时上传扫描件得分。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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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改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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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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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根据投标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1.如出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分为零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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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53分) |
1、基准分(32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货物要求的得32分,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凭商务、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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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了解程度,详细阐述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审依据:根据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阐述详细程度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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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满足国家设计规范和有关规定原则下,能够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制作安装工程措施技术路线,确保方案目标得以实现,根据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体系是否详实,方案是否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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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单位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保障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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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工作的背景、国家要求、技术规范细节等的整体把握与理解,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对编制方案的需求分析合理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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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设备服务满足或高于项目实施需求的情况,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根据方案的详细程度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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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承诺使用合格产品和安装牢固,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铝合金板、立柱镀锌量检测报告;标志牌安装结构牢固性保障技术能力,进行综合打分。(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得1分,同时上传扫描件;提供一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得1分,最高得2分,同时上传扫描件;提供有效说明标志牌安装结构牢固性保障技术能力优得3分,良的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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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17分) |
1、资质实力信誉(12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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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二级以上建造师和环境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评审依据:具备2项得4分;具备一项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上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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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评审依据: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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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三年投标人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等级为AAA(或省级信用证书)的得3分,AA(或市级信用证书)的得2分,A(或县级信用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得分,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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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业绩(3分) |
投标单位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保规范化建设类业绩,合同金额在50万(含)至150万元(不含)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上传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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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保障(2分) |
为保障本地化售后服务的便捷性,投标供应商为吉安市内企业或吉安市内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市外其他企业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得1分。 (评审依据:市内投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市外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同时上传扫描件得分。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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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定于“2019年7月09日9:30”开标,现更改为“2019年7月18日9:30”开标。
三、原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08日17:00”之前,现更改为“2019年7月17日17:00”之前。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金昌政采字2019WA06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公告有矛盾的,以本补遗公告内容为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万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6-7203383
2019年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