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0]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规定的质疑期内有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了质疑,经采购人研究,现对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对2019年7月23日发布的变更公告中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1、技术分75分
修改为技术分70分
2、技术分中团队实力25分
修改为团队实力20分
3、删除技术分的团队实力中“2.团队熟悉业务情况(5分):团队具有熟悉的城市管理业务经验,响应供应商能够提供证明近两年内在赣州地区任一县、市、区担任过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的,担任过一家的得2.5分;同时担任过两家以上的得5分;未担任的,得0分”的内容。
4、商务分15分
修改为:商务分20分
5、商务分中“一、服务方案(10分):提供服务方案内容详实,结合采购单位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满分10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得0分)。”
修改为:“一、服务方案(15分):提供服务方案内容详实,结合采购单位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满分15分(优得10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未提供得0分)。”
二、将原招标文件P4中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 8月 1 日上午9:30“ 变更为:“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8月6日下午14:30”。
三、其他内容不变。
此变更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