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9]
我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市临川区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W2019-FZ-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19年8月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现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中: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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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誉 (6分) |
投标人具有研发类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 18001健康安全认体系证、全部满足得 6 分,每提供1份证书2分。 评审依据: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评审现场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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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11分) |
投标人所投设备水质多参数浊度的零点漂移小于0.1%F?S,示值稳定性小于:0.2%F?S,重复性小于(RSD)0.3%F?S 以上有省级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得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开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不提供不得分。 |
现变更为: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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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誉 (6分) |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 18001健康安全认体系证、全部满足得 6 分,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 提供认证证书原件佐证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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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11分) |
投标人所投设备水质多参数浊度的零点漂移小于0.1%F?S,示值稳定性小于:0.2%F?S,重复性小于(RSD)0.3%F?S 以上有省级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得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佐证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原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延期为2019年8月20日9:30,保证金到账时间相应顺延。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