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依据宁都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批复号:(2019)211号],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中央空调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2019年8月19日发布的“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中央空调项目变更公告1”做以下修正:
原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保持最初的时间,即磋商邀请文件中第六第七点的内容为: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8月22日15:00时,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17800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此变更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