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2]
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寻乌县文峰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
原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中:
品目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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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式空调 |
3 |
台 |
3匹柜式,能效比≥3.33;制冷量(W)≥7290,制热量(W) ≥8300+2500;制冷功率≤2250W,制热功率≤2250W;制冷适用面积(㎡) ≥34-53;循环风量(m3/h)≥120;内机噪音(分贝dB)(低-高)≤36-42,电辅加热≥25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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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壁挂空调 |
11 |
台 |
大1.5匹挂式,能效比≥3.59;制冷量(W) ≥3610,制热量(W) ≥4000+1050;制冷功率≤1005W,制热功率≤1115W;制冷适用面积(㎡) ≥16-25;循环风量(m3/h)≥650;内机噪音(分贝dB)(低-高)≤24-36.5,电辅加热≥1050W。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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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式空调 |
3 |
台 |
3匹柜式,能效比≥3.33;制冷量(W)≥7290,制热量(W) ≥8200;制冷功率≤2250W,制热功率≤2250W;制冷适用面积(㎡) ≥34-53;循环风量(m3/h)≥1200;内机噪音(分贝dB)(低-高)≤36-42,电辅加热≥15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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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壁挂空调 |
11 |
台 |
大1.5匹挂式,能效比≥3.49;制冷量(W) ≥3500,制热量(W) ≥3850;制冷功率≤1005W,制热功率≤1125W;制冷适用面积(㎡) ≥16-25;循环风量(m3/h)≥650;内机噪音(分贝dB)(低-高)≤24-37,电辅加热≥1000W。 |
变更事项2:
原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中:
(七)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9年8月 15 日至2019年8 月19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九)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2019年8 月23 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届时请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现变更为:
(七)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9年8月 23 日至2019年8 月27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九)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2019年8 月30 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届时请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变更事项3:
原询价通知书中:
25.3.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5.3.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5.3.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5.3.4 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5.3.5 对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25.3.6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25.3.7 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变更为:
25.3.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5.3.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5.3.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5.3.4 对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25.3.5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25.3.6 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变更事项4:
原询价通知书中“三、采购项目需求”:
(五)本项目响应产品中电脑和空调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现变更为:
(五)本项目响应产品中电脑、空调、显示器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
变更事项5:
原询价通知书“四、合同条款”:
4.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现变更为:
4.2付款方式:品目一: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采购人一次性付95%货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品目二、三: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此更改公告为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