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其信丰县公办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近期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疑问,作出以下答疑(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疑问事项一:招标文件第18页:评标标准/技术分/三、自动化设备及安全检测设备/3.2安全检测设备:投标供应商现自有“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畜肉安全检测仪”且承诺如获中标,将以上安全检测设备投入本项目,每提供一种,得1分,最高得3分。
疑问:食品安全检测仪、畜肉安全检测仪有多款检测设备,具体是指哪一种设备?
答复:①“食品安全检测仪”主要是用来检测、检验和分析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能快速检测出各种食品(农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添加剂的含量,不具体指明某一款设备,达到以上功能即可。②“畜肉安全检测仪”主要是用来检测、检验和分析畜肉(如猪肉、牛肉等)中有毒有害物质及抗生素残留检测。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能快速检测出各种畜肉(如猪肉、牛肉等)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抗生素残留含量,不具体指明某一款设备,达到以上功能即可。
疑问事项二:招标文件第18页:评标标准/技术分/四、配送服务能力:投标供应商自有的配送车辆中,在按照招标要求3辆(其中必须有1辆是冷藏车)的基础上,每多增加1辆冷藏车,得3分;每多增加1辆非冷藏的其他类型封闭式厢式运输车,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疑问: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公司法人的,是否认定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配送车辆?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25.评标标准/技术分/四、配送服务能力:依据:《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供应商名称”)已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名称”,即所有人为投标供应商“企业”,投标供应商的“法人个人、经营者个人或合伙人等其他形式”不认定为投标供应商自有的配送车辆。
疑问事项三:招标文件第19页:评标标准/商务分/一、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完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食材原材料类似成功案列(单个用餐单位人员须达到300人及以上),总合同数15家及以上,得5分;总合同数10家及以上,得3分;总合同数5家及以上,得1分。
疑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指合同主体的采购人还是指投标供应商?
答复:本条款中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指合同主体的采购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完成履约过的食材采购单位。
疑问事项四:招标文件第19页:评标标准/商务分/二、履约信誉:连续近四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取得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1分;投标供应商取得 “诚信示范企业”,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疑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是提供连续四年还是其中任意一年(注: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要在2020年才能申报)?
答复: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是提供“连续”四年才可得分,非其中任意一年。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各省份、各权威机构颁发的时间均有所不同。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否为2020年才能申报,贵公司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支持。③“连续近四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可以是证书内容的获得年限,也可以是证书颁发的落款年限。
特此答疑
采购单位: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39096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陈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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